說 明 異 體 字 A03221-001-1 𦏪 羊-17-23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說文.鹿部》。《集韻.平聲.青韻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ㄌㄧㄥˊ 漢語拼音 líng 研 訂 者 姚榮松 內 容 「」為「羚」之異體。「羚」本訓「羊子」見《龍龕手鏡.羊部》,《廣韻.平聲.青韻》兼收「羚」訓「羊子」,「」訓「大羊」,未見「」篆,《集韻.青韻》始收、、羚三字,與《說文.鹿部》訓「大羊而細角」之「」並列為異體。《四聲篇海.羊部》「」訓「大羊也」與「羚」訓「羊子」有別,《字彙.羊部》則訓「大羊細角」,與「」無別,又云:「羚同」,《正字通》《康熙字典》以下均從《集韻》,不再區別大羊與羊子。今從《集韻》以「」為「羚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