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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𠟟𠟑󷋶󴣰󴣱󴣭𦋬󴣲󴣮󴣯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3209-004 网-10-15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俗書刊誤.卷七.略記字始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ㄈㄚ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王初慶
內  容

「罸」為「罰」之異體。「罰」,《說文解字.刀部》篆體作「手寫字」,從刀從詈。隸變作「罰」。《五經文字.罒部》於「罰、罸」下云:「上《說文》,下《石經》,五經多用上字。」《漢隸字源.入聲.月韻》引〈竹邑侯相張君碑〉作「罸」。《俗書刊誤.卷七.略記字始》曰:「罰,注持刀詈人也。《元命苞》改刀從寸,寸,法也。」既自漢隸以降,「罰」或作「罸」,故「罸」可收為「罰」之異體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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