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937-003 禾-09-14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字鑑.去聲.證韻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ㄔㄣˋ ⑵ㄔㄥ ⑶ㄔㄥˋ 漢語拼音 ⑴chèn ⑵chēng ⑶chèng 研 訂 者 林炯陽 內 容 「」為「稱」之異體。稱,《說文解字.禾部》作「」,云:「銓也,從禾聲。」《漢簡文字類編.禾部》引〈武相見2〉作「」。《常用字表》作「稱」。《隸辨.平聲.蒸韻》作「」,云:「〈孔宙碑〉:『彼觥。』」《字鑑.去聲.證韻》作「」,云:「昌孕切,權衡。又處陵切。《說文》:『銓也。從禾聲。』」《康熙字典.禾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禾部》俱作「」。故「」可收為「稱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