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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󴉠󴉖󴉭󴉡󴉛󴉟󴉤󴉢󴉣󴉮󴉎󴉥󴉓󴉍󴉧󴉑󴉔󴉗󴉒󴉚󴉌󴉨󴉬󴉫󴉙󴉏󴉦󴉜󴉞󴉰󴉩󴉯󴉐󴉘󴉪󴉝󴉕A02935-051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935-004 󴉎 示-09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隸辨.上聲.寑韻.手寫字字》引〈校官碑〉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ㄅㄧㄣㄅㄧㄣˇㄅㄧㄥˇㄌㄧㄣˇ
漢語拼音 ⑴bīn ⑵bǐn ⑶bǐng ⑷lǐn
研 訂 者 王初慶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稟」之異體。「稟」,《說文解字.㐭部》篆體作「手寫字」,從㐭從禾。《隸辨.上聲.寑韻》引〈校官碑〉作「手寫字」,按曰:「碑復變禾從示,今俗因之。」《金石文字辨異.上聲.寢韻》亦引〈漢校官碑〉,字形卻作「禀」,此乃「回」、「囬」形異而實同也。《龍龕手鑑》、《四聲篇海》二書於〈示部〉并有「手寫字」字。《六書正譌.上聲.寑韻》於「稟」下云:「別作手寫字,非。」然自漢碑以來,即有以「手寫字」代「稟」者,故「手寫字」可收為「稟」之異體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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