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878-003 𥙲 示-07-12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玉篇.示部.字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ㄕㄜˋ 漢語拼音 shè 研 訂 者 陳新雄 內 容 「」為「社」之異體。《玉篇.示部》:「,市者切。土地神主也。,古文。」《類篇.示部》:「、、。常者切。《說文》:『地主也。《春秋傳》共工之子句龍為社神。一曰:《周禮》二十五家為社,各樹其土所宜之木。古作、。』」《四聲篇海.示部》:「,古文。音社,義同。」按《說文》古文社本從木作,社所以從木者,所謂「各樹其土所宜之木」也,今木誤作水,字遂誤作。今據《玉篇》定作社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