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029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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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六畫》引〈列女傳〉等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體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《漢簡文字類編.冂部》引〈武燕.二十〉作「再」。《字彙.冂部》、《正字通.冂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冂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冂部》亦作「再」。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以「再」為正字。 再,又作「」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六畫》所引〈列女傳〉、〈古今雜劇〉、〈三國志平話〉、〈太平樂府〉、〈嬌紅記〉、〈白袍記〉皆作「」。故「」可收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