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異體字

󰪱 󳶵 󳶪 󳷄 󳶱 󳶸 󳶶 󳶷 󳶲 󳶾 󳶨 󳶮 󳶻 󳶯 󳶠 󳷁 󳶴 󳶹 󳶩 󳶺 󳶢 󳶰 󳶿 󳶡 𤼬 󳷅 󳶟 𤼲 󳶞 󳶥 󳷃 󳶽 󳶭 󳶣 󳶳 󳶦 󳶬 󳶫 󳷀 󳷂 󳶝 󳶤 󳶼 󳶧 󳷆 𧬋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720-001 弓-10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三畫》引〈太平樂府〉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ㄈㄚ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葉鍵得
內  容

「彂」為「發」之異體。發,《說文解字.弓部》:「手寫字,䠶發也。從弓,癹聲。」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三畫》引〈太平樂府〉字作「彂」。《異體字手冊.五畫》「手寫字(發)」下列「彂」字,云:「俗字。(干、入)。」按《干祿字書.入聲》:「手寫字發,上俗下正。」字作「手寫字」,《異體字手冊》誤引。惟《宋體母稿異體字.弓部》列有「彂」字。部件手寫字,蓋自手寫字省寫而成。又「手寫字」為䠶發之意,,從弓癹聲,為形聲,今字部件從手寫字,取會意也。今據《宋元以來俗字譜》及《宋體母稿異體字》定「彂」為「發」之異體。

︿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