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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𢇪󳱬𤳖𥸨𥻫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2651-002 𥻫 米-10-16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康熙字典.田部》。



⇒「蹯」之異體
研訂說明
注  音 ㈠⑴ㄆㄛˊㄆㄢㄈㄢㄈㄢˊ
漢語拼音 ㈠⑴pó ⑵pān ⑶fān ㈡fán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番」之異體。「番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釆部》作「手寫字」,曰:「獸足謂之番。從釆、田象其掌。手寫字,番或從足從煩;手寫字,古文番。」而段注本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曰:「獸足謂之番。從釆、田象其掌。手寫字,番或從足從煩;手寫字,古文番。」

手寫字」字見《康熙字典.田部》,為「番之古文」,《中文大辭典.米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米部》同引《集韻》曰:「番,古作『手寫字』。」按:考《集韻.平聲.元韻》字作「手寫字」,《類篇.釆部》並同,以為「番」之古文。夫「番」之金文或作「手寫字」(魯侯鬲)、「手寫字」(匊生壺)、「手寫字」(君鬲。以上並見《金文編.卷二》),均從不成文之獸掌形「田」,則《集韻》云「古文」者,當是《說文》所載之古文「手寫字」(或「手寫字」),其楷變增形作「手寫字」,示獸足之為二,是猶重形俗體也;其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,僅筆勢之別,實無二致,則「手寫字」為「番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⇒「蹯」之異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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