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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󰘀󰗰󰗽󰗹󰗸𠔓󰗱󰗷󰗺󰗯󰗼󰗻󰗴󰘂󰗾󰘁󰗿𠔩𥮏󰗲󰗳󰗵󰗶

說 明

正  字 A00293 八-06-08
說文釋形 手寫字,五帝之書也。从冊在丌上,尊閣之也。莊都說:「典,大冊也。」手寫字,古文典从竹。(多殄切)
字樣說明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从冊在丌上。楷書寫法:上半為「冊」之省變,中作二豎出頭,內橫筆兩端相接邊筆;下半作一長橫,橫下撇、頓二筆不觸此橫。「碘」、「腆」等字偏旁同此。
注  音 ㄉㄧㄢˇ
漢語拼音 diǎn
釋  義

1. 五帝之書,泛指重要文獻、簡冊。《說文解字.丌部》:「典,五帝之書。」《左傳.昭公十二年》:「是能讀《三墳》、《五典》,《八索》、《九丘》。」《魏書.卷九○.逸士列傳.李謐》:「余謂論事辨物,當取正於經典之真文;援證定疑,必有驗於周孔之遺訓。」

2. 可為依據、標準之書冊。如:「字典」、「辭典」。

3. 國家制度、法規。《周禮.天官.大宰》:「大宰之職,掌建邦之六典,以佐王治邦國。」

4. 可依循之常道、準則。《後漢書.卷四八.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.楊終》:「臣聞善善及子孫,惡惡止其身,百王常典不易之道也。」

5. 特指律法、刑罰。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昔周之法,建三典以刑邦國,詰四方,一曰刑新邦,用輕典;二曰刑平邦,用中典;三曰刑亂邦,用重典。」《舊唐書.卷三.太宗本紀下》:「天下之惡,古今同棄,宜寘重典,以勵臣節。」

6. 儀式。如:「大典」、「盛典」。《宋史.卷一○一.禮志四》:「考詳典禮,宗廟時祭,未有因嚴配而輟者。」《明史.卷五三.禮志七》:「明制:天子登極,奉母后或母妃為皇太后,則上尊號,其後或以慶典推崇皇太后,則加二字或四字為徽號。」

7. 掌管、治理。如:「典試」、「典獄」。《後漢書.卷四一.第五鍾離宋寒列傳.第五倫》:「伏見虎賁中郎將竇憲,椒房之親,典司禁兵,出入省闈,年盛志美,卑謙樂善。」《三國志.卷六二.吳書.是儀胡綜傳.是儀》:「到見親任,專典機密。」

8. 舊有制度、文物。如:「用典」、「典故」。《左傳.昭公十五年》:「籍父其無後乎?數典而忘其祖。」

9. 雅緻。如:「典雅」。南朝梁.蕭統〈答玄圃園講誦啟令〉:「辭典文豔。」宋.王應麟《玉海.卷二○二.辭學指南.制》:「制辭須用典重之語,仍須多用《詩》、《書》中語言,及擇漢以前文字中典雅者用,若晉宋間語及詩中語不典者不可用。」

10. 以物品質押錢財。如:「典當」。唐.杜甫〈曲江〉詩二首之二:「朝回日日典春衣,每日江頭盡醉歸。」《歷代名臣奏議.卷三一九.弭盜》:「穀既已不收,衣食至甚不足,初則典田賣屋,急則鬻子棄妻。」

11. 姓。如三國魏有典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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