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2616-004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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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玉篇.缶部.字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cí |
研 訂 者 | 金周生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瓷」之異體。瓷,《廣韻.平聲.脂韻》:「瓦器。」《玉篇.缶部》收「」字,注云:「在咨切。亦作瓷,瓦器總名。」《四聲篇海.缶部》「」下云:「昨咨切,亦作瓷。」《異體字手冊.十畫》以「」為「瓷」之或體。《漢語大字典.缶部》「」下云:「同瓷。《集韻.脂韻》:瓷,陶器之緻堅者。或從缶。」按:字從缶、次聲;瓷字從瓦、次聲;故「」為改變形符之俗寫。今既定「瓷」為正字,故「」當為「瓷」之異體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