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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󰖿

說 明

正  字 A00288 八-02-04
說文釋形 大徐本:手寫字,平分也。从八,从ㄙ,音司。八猶背也。韓非曰:「背厶為公。」(古紅切)
段注本:手寫字,平分也。从八、厶。八猶背也。韓非曰:「背厶為公。」(古紅切)
字樣說明 此字段注本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从八厶,八猶背也,背厶(私)為公。上作「八」,不作「人」。此字作為上、右偏旁時,右筆作捺,如︰「翁」、「松」、「蚣」、「訟」等字。作左偏旁時,捺筆改頓點,如︰「頌」字。
注  音 ㄍㄨㄥ
漢語拼音 gōng
釋  義

1. 平正無私。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公,平分也。」《書經.周官》:「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」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自環者謂之私,背私者謂之公。」《呂氏春秋.貴公》:「昔先聖王之治天下也,必先公,公則天下平矣。」

2. 向大眾宣示。如:「公諸於世」、「公布」。清.馮武《書法正傳.自敘》:「與其不輕傳而竟絕其緒,孰若公諸天下後世,而俟一後起者,得馳騁乎康莊之衢也。」

3. 不加隱蔽。《隋書.卷七○.列傳.楊玄感》:「朋黨相扇,貨賄公行。」《魏書.卷一三.皇后列傳.孝文幽皇后馮氏》:「及高祖在汝南不豫,后便公然醜恣。」

4. 共同,屬於大眾,與「私」相對。如:「公筷」、「公海」。《禮記.禮運》:「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。」

5. 屬國家之事物。如:「公營」、「公費」。《舊唐書.卷一七.文宗本紀下》:「臣以尋常公事不暇面論,但見表章,足以陳露,儻臨時忽有公務,文字不足盡言,則咫尺天聽,無路聞達。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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