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2388-005 火-03-07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火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ㄐㄧㄡˇ 漢語拼音 jiǔ 研 訂 者 蔡信發 內 容 「」為「灸」之異體。「灸」之篆文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火部》:「灼也。從火久聲。」「」字見《重訂直音篇.卷五.火部》,曰:「,音救,灼體療病。『』,同上。」按:「」即「灸」,因筆勢改易而形略異也。又按:「灸」字為下形上聲,而「」字改作左形右聲,此猶「」之作「摲」、「翕」之作「」,「」之作「忣」,形符、聲符位置雖改易而音義不變,則「灸」、「」一字是也,故可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