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981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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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龍龕手鑑. 木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gài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槪」為「概」之異體。 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篆作「」,今楷作「槩」。「槪」字見於《龍龕手鑑.木部》收「槪」同「槩」。《集韻.去聲.代韻》作槩、槪。「槪」字從「旣」,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古文異體》收「概」從「既」。 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篆「」之上形,字書或楷作「旣」,或楷作「旣」。今據《異體字例》:「凡既形多作旣、旣。」此合於《異體字例》之規範「槪」,可收為「概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