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1878-001 木-19-23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正字通.木部》。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𣠽」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ㄅㄚˋ 漢語拼音 bà 研 訂 者 王初慶 內 容 「」為「杷」之異體。「杷」,《說文解字.木部》云:「,收麥器。從木巴聲。蒲巴切。」隸變作「杷」。《四聲篇海.木部》曰:「,必駕切,刀杷名。」《字彙.木部》云:「,必駕切,音霸,刀柄。」《正字通.木部》於「杷」下曰:「蒲麻切,罷平聲。……又禡韻音霸,柄也。俗作,見宋人語錄。」又謂:「,必架切,音霸,柄。」又云:「,字之訛。」由是觀之,當「杷」作「柄」之義時,音ㄅㄚˋ,字形或作「」,又或訛為「」。故當以「杷」作「柄」時,「」、「」皆可收為「杷」之部份異體字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