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 異 體 字 A00225-001 人-11-13 內 容 〔關鍵文獻〕《五經文字.人部》。 研訂說明 注 音 ⑴ㄩㄥ ⑵ㄩㄥˊ 漢語拼音 ⑴yōng ⑵yóng 研 訂 者 李添富 內 容 「」為「傭」之異體。傭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人部》作「」,云:「均也,直也。從人庸聲。」而「庸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用部》作「」,云:「用也。從用庚。庚,更事也。」至於「用」字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用部》作「」,云:「可施行也。從卜中。衛宏說。」《隸辨.卷六.偏旁》云:「用,用說文作,從卜從中。隸變如上,亦作用。」可知「用」、「」無別。至於「庸」字,《隸辨.平聲.鍾韻》引〈衡方碑〉作「」,引〈樊安碑〉作「」,可知「庚」字之「广」,或作「」,或作「」,皆因隸變而然者。故《五經文字.人部》、《廣韻.平聲.鍾韻》「均直」之字書作「」,而與正體稍異,亦因隸定關係。因此,「」字可收為「傭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