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627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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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廣韻.入聲.月韻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jiē ⑵qì |
研 訂 者 | 蔡信發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揭」之異體。「揭」之篆文,大徐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作「」,俱曰:「高舉也。從手曷聲。」字有二音:➀居竭切,音ㄐㄧㄝ,即《說文》之「高舉也」;➁去例切,音 「」字見《廣韻.入聲.月韻》,曰:「擔物也,本亦作『揭』。」而《集韻.入聲.月韻》亦以為「揭」之或體。按:「揭」、「竭」皆從「曷」得聲,則「揭」之作「」,是為以後起形聲字改易聲符者也,是以《正字通.手部》以「」為俗字信然,其為「揭」之異體有徵,故可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