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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󲒗󲒘󲒙𥵱𥸭𥸶

說 明

正  字 A01607 手-08-11
說文釋形 「掬」《說文》不錄。
字樣說明 左半作「扌」,末筆斜挑;右半作「匊」,「勹」內作「米」:上下四筆不接橫、豎,寫法參「匊」(B00263)字。「菊」、「鞠」、「麴」等字偏旁同此。
注  音 ㄐㄩˊ
漢語拼音
釋  義

1. 用兩手捧取。如:「掬泉」、「掬水而飲」。《後漢書.卷七二.董卓列傳》:「爭赴舡者,不可禁制,董承以戈擊披之,斷手指於舟中者可掬。」唐.段成式《酉陽雜俎.卷三.貝編》:「上令左右掬庭水嗅之,果有檀香氣。」

2. 情態顯露於外,似可用手抓取。如:「笑容可掬」、「真情可掬」。《紅樓夢》第一一八回:「賈蘭進來笑容可掬的給寶玉寶釵請了安。」清.紀昀《閱微草堂筆記.卷四.灤陽消夏錄四》:「雖陽氣逼爍不能近,然必側耳窗外竊聽,悽慘之色可掬。」

3. 噘、翹起。《西遊記》第五四回:「八戒採著馬,掬著嘴,擺著耳朵。」《西遊記》第七四回:「行者到邊前,把尾巴掬一掬,跳上去坐在峰尖兒上。」

4. 量詞。《梁書.卷五一.處士列傳.何點》:「夢一道人形貌非常,授丸一掬,夢中服之,自此而差。」《太平廣記.卷二○.神仙》:「遂卻上山,尋舊路,又令飲白泉數掬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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