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571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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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二.手部》。 ⇒「拏」之異體。 #「挐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ná ㈡ná #rú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㈠ 「挐」本為正字,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云:「,持也,從手加聲。」隸變作「挐」,亦為「拏」之異體。「拏」,《說文解字.手部》曰:「,牽引也,從手奴聲。」《龍龕手鑑.手部》於「、拏、挐」下以「」為俗字,「拏、挐」為正字,云:「女加反,並相牽引也。」《集韻.平聲.麻韻》曰:「拏、挐:女加切,《說文》:『牽引也。』或作挐。」《正字通.手部》「拏」下云:「《說文》:拏從手奴聲,牽引也;挐從手如聲,持也。按牽引亦有持意,不必分為二。《六書故》、《增韻》、《正韻》、《讀書通》皆合挐、拏為一。舊註拏與挐同。」故「挐」可收為「拏」之異體字。然「拿」本為「拏」之俗字,後衍為獨立正字;「挐」又為「拏」之或體,《重訂直音篇.卷二.手部》遂以「拏、、拿、挐」同字,故「挐」亦可收為「拿」之異體字。 #「挐」另兼正字。 ㈡ ⇒「拏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