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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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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
異 體 字 A01214-001 𠭳 又-11-13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字彙補.又部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ㄎㄤ
漢語拼音 kāng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手寫字」為「康」之異體。「康」,《說文解字.禾部》以為乃「穅」之或省,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穀之皮也,從米庚聲。魯實先先生《文字析義》曰:「康於卜辭作手寫字手寫字,彝銘作手寫字手寫字,並為從米庚聲,乃以米之挩粟,而示穀皮之義。……康之見於西周彝器者,其詞曰『康虞』、或曰『康手寫字』,或曰『康靜』……是皆借為安樂之義。以康之借義傳行於西周,故孳乳為『穅』。康已從米,而復從禾作穅者,是猶從米之氣借為雲氣,因復從食作『餼』,並為緐重形文,而別於借義之轉注字。《說文》以『康』為『穅』省,亦如以『互』為『手寫字』省,皆為昧於文字孳乳之謬說也。」(頁一二六三)說是。「手寫字」字見《字彙補.又部》,曰:「古文『康』字。」以為字出《石鼓文》,《康熙字典.广部》、《中文大辭典.又部》並同。按:《俗書刊誤.卷七.略記字始》字作「手寫字」,當與「手寫字」同也。「康」之甲文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(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.卷七.十二》),金文〈康侯鼎〉作「手寫字」、〈頌簋〉作「手寫字」(《金文編.卷七》),而《石鼓文》作「手寫字」、《詛楚文》作「手寫字」(《漢語古文字字形表.卷七》),是為甲、金文之遺也,而「手寫字」字,又為《石鼓文》「手寫字」之楷變者,其為「康」之異體信然,故可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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