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主要頁面

異體字

󱫓󱫔󱫒𦲅

說 明

異 體 字 A01166-001 竹-08-14
內  容

〔關鍵文獻〕

玉篇.竹部.箒字》。

研訂說明
注  音 ㄓㄡˇ
漢語拼音 zhǒu
研 訂 者 蔡信發
內  容

「箒」為「帚」之異體。「帚」之篆文作「手寫字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巾部》:「所以糞也。從又持巾埽手寫字內。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;少康,杜康也,葬長垣。」

「箒」字見《玉篇.竹部.箒字》,曰:「俗帚也。」《廣韻.上聲.有韻》並同。按:「帚」之甲文作「手寫字」(甲六六八)、「手寫字」(乙九六一)、「手寫字」(甲九四四)、「手寫字」(京津一○九),(見《校正甲骨文編.卷七.二十七》),金文或作「手寫字」(女歸卣)、「手寫字」(比簋)(見《金文編.卷七》),魯實先先生《文字析義》曰:「上象帚鬣,下象其柄。文作『手寫字』者,象庋置於架。……箕帚所以糞埽堂室庭除,乃曰『從又持巾埽手寫字內』,義不可通矣。」(頁一七三)說是。箕帚或以竹為之,故後世乃增一竹形,此字書以為俗者是也,則「箒」為「帚」之異體可從,故可收。

︿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