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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󰈖𠎳

說 明

正  字 A00128 人-05-07
說文釋形 手寫字,語之舒也。从八,舍省聲。(以諸切)
字樣說明 此字《說文解字》篆形作「手寫字」,語之舒也。从八,舍省聲。段玉裁注云:「八,象气之分散。」甲金文則多作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等形。楷書寫法:「人」頭下作二橫,次橫較長;中作豎鉤,左撇、右點不接豎鉤。獨用及作右、下偏旁時如此,如︰「徐」、「除」、「餘」、「荼」等字。作上偏旁時,豎筆不鉤,如︰「途」、「畬」等字。且「途」字上人頭之捺筆,依一字不二捺之原則,須改為頓筆。作左偏旁時,捺筆也須改作頓點,如︰「敘」、「斜」等字。
注  音 ˊㄒㄩˊ
漢語拼音 ㈠yú ㈡xú
釋  義

ˊ

1. 語氣詞。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余,語之舒也。」清.段玉裁.注:「八部曰:『亏,於也,象气之舒亏。』然則余、亏異字而同音義。」

2. 第一人稱代詞。《詩經.邶風.谷風》:「不念昔者,伊余來塈。」漢.鄭玄.箋:「我始來之時安息我。」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:「齊侯曰:『余姑翦滅此而朝食。』」漢.班彪〈北征賦〉:「余遭世之顛覆兮,罹填塞之阨災。」晉.陸機〈歎逝賦〉:「余將老而為客。」

3. 剩下、多餘。同「餘」。《隸辨.平聲.魚韻.餘字》引〈吳仲山碑〉:「父有余財。」注:「余與餘同。」《周禮.地官.委人》:「凡其余,聚以待頒賜。」漢.鄭玄.注:「余當為餘,聲之誤也。餘謂縣都畜聚之物。」

4. 姓。如宋代有余靖。

⇒「餘」之異體

ㄒㄩˊ

1. 「余余」:安穩之貌。

2. 「余吾」:

⑴ 水名。《集韻.平聲.魚韻》:「余,余吾,水名,在朔方。」

⑵ 鄉鎮名。位於大陸地區山西省屯留縣西北,昔為漢郡縣,今故址猶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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