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8245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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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康熙字典》。 ⇒「嚏」之異體。 #「䶑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㈡ |
漢語拼音 | ㈡tì ㈠tì #tì |
研 訂 者 | 王初慶 |
內 容 | ㈡ 「」本為正字,與「」互為異體,亦為「嚏」之異體字。「」、「」皆不見於《說文》。《玉篇.鼻部》云:「:都計切。鼻噴氣。:同上,本作。」《集韻.去聲.霽韻》曰:「、:鼻疾。《太玄》:『決其聾。』或作『』,亦書作『』。」《康熙字典.鼻部.下》於「」下云:「或作。」謹按:「」字以筆勢之小異,或有「」、「」、「」數體,又或易「至」聲為「」聲,故「」可收為「」之異體字。 #「䶑」另兼正字。 ㈠ ⇒「嚏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