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C16357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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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類篇》。 ◎「」,今標準字體作「」。 ⇒「𩖴」之異體。 #「䬟」另兼正字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㈠ |
漢語拼音 | ㈠liú ㈡liǔ #liú |
研 訂 者 | 周小萍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飀」之異體。 《集韻.平聲.尤韻》飂、飀、同,注云:「《說文》:『高風也。』或從留,從劉,通作翏。」《類篇.風部》飀、同。又《重訂直音篇.風部》,注:「音留。高風。又風行聲。」、飀,注:「並同上。」 今楷體正字作「飀」,以音同而衍之另構字「」為異體。 ⇒「𩖴」之異體。 #「䬟」另兼正字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