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
異 體 字 | A01035-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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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 〔關鍵文獻〕 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穴部》。 |
研訂說明 | 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jí |
研 訂 者 | 李添富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寂」之異體。寂,本作「」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宀部》云:「,無人聲也。從宀尗聲。」注云:「,今字作寂。」「」字見於《重訂直音篇.卷三.穴部》,云:「,俗寂字。、、、、,並同上。」《中華字海.穴部》亦據《重訂直音篇》定「」同「寂」。按俗書「宀」部每訛作「穴」,故「寂」字或書作「」,而「」字可以收為「寂」字之異體無訛。 |
A01035
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