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訂瀏覽
異 體 字 | A00085-001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ng |
研 訂 者 | 姚榮松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令」之異體。令,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發號也,從亼。」按:《校正甲骨文編.卷九》所引甲骨文字形多作,亼下象人跽而受命之形,《金文編.卷九》所採金文則或從人跽形之「」或作「」。「」字首出漢隸,見《漢隸字源.去聲.勁韻》有「(〈孔廟置卒史碑〉)、(〈樊毅復華下民租碑〉)、(〈樊毅脩華嶽碑〉)」等形。又見《隸辨.去聲.勁韻》引〈北海相景君銘〉作「紛紛儀」、〈孔龢碑〉作「大宰大祝」。至《玉篇.卩部》:「,力政切,命也、發號也。」則為隸定之始,《類篇.部》、《字彙.人部》、《字彙補.人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人部》均從之,亼下從卩。與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末筆從點之「令」有別,故宜收「」為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085-002 |
---|---|
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lìng |
研 訂 者 | 姚榮松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令」之異體。令,《說文解字.部》:「發號也,從亼。」按:「」字見《集韻.平聲.清韻》:「,使也。」,又〈青韻〉郎丁切、〈勁韻〉力正切、〈徑韻〉郎定切,均作「」,又《古文四聲韻.去聲.勁韻》、《敦煌俗字譜.人部》並收有「」字,可為從兩點不從橫豎筆(或令、)之證。可收。當代辭書或韻書,如《彙音寶鑑.經下去聲》:「,俗上字。」又《漢語大字典.人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人部》並收「」為正字,均不收常用字之「令」。《中華字海.人部》並謂「,『』的舊字形」,並錄之以存兩岸標準字體之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