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 」為「署」之異體。署,《說文解字.网部》作「 」,云:「部署,有所网屬;從网者聲。」「署」從「者」聲,者字篆作「 」,隸變作「者」,或省作「者」,標準字體以「者」為正字,凡從「者」者同。又「署」字從「网」,按《隸辨.卷六.偏旁》云:「网,從冂,下象网交形。或作 ,訛從 ;省作 。 ,古文网也。變作 。字在上者亦作 ,經典相承用此字,今俗作罒,非。」故「 」字隸變作「 」,俗又訛作「署」,《五經文字.罒部》云:「署,作罒訛。」蓋指此也。今考《中文大辭典.网部》引《中華大字典》云:「 ,署本字。」《佛教難字字典.罒部》、《中華字海.网部》以「 」同「署」者,蓋「 」字乃經依篆文隸定故也。今字既以俗訛之「署」字為正字,自可依文獻所載,定「 」字為其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