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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| A00298-0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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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體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《漢簡文字類編.冂部》引〈武燕.二十〉作「再」。《字彙.冂部》、《正字通.冂部》、《康熙字典.冂部》、《漢語大字典.冂部》亦作「再」。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以「再」為正字。 再,又作「」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六畫》所引〈列女傳〉、〈古今雜劇〉、〈三國志平話〉、〈太平樂府〉、〈嬌紅記〉、〈白袍記〉皆作「」。故「」可收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298-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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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文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《隸辨.去聲.代韻》引〈北海相景君銘〉:「命將。」亦作「」。《干祿字書.去聲》、《龍龕手鑑.雜部》並以「」為正字。今《常用國字標準字表》以「再」為正字,則「」當為「再」之異體字。 |
異 體 字 | A00298-0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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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文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而《漢隸字源.去聲.代韻》引〈魏受禪表〉則作「」。《偏類碑別字.冂部》引〈齊李清為李希宗父子造象記〉、《玉篇.部》、《廣韻.去聲.代韻》、《四聲篇海.部》俱作「」。故「」可收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298-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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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文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《碑別字新編.六畫》引〈隋宋睦墓誌〉省作「」。《干祿字書.去聲》:「、,上通下正。」故「」可收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298-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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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|
漢語拼音 | zài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文作「」。《金文編.卷四》引〈羌鐘〉作「」,楷變作「」。《龍龕手鑑.雜部》:「,正。,俗。,古文。」故「」可收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
異 體 字 | A00298-006-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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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 音 | ⑴ |
漢語拼音 | ⑴chēng ⑵chèng |
研 訂 者 | 林炯陽 |
內 容 | 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再,《說文解字.部》篆體作「」,一舉而二也,從省。《偏類碑別字.冂部》引〈唐高君夫人崔縝墓誌〉作「」。《佛教難字字典.冂部》收「」為「再」之異體。故「」確為「再」之異體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