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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體字

󱵙󱵚󱵣󱵖󱵧󱵎󱵗󱵌󱵍󱵤󱵥󱵜󱵝󱵛󱵠󱵦󱵓A01262-032󱵢󱵔󱵏󱵟󱵡󱴞𢑀󱵑󱵐󱵒󱵕󱵘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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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 體 字 A01262-001 弓-05-08
注  音 ㄇㄧ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曾榮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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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彌」之異體。彌字未載於《說文》,考其字構當為從弓爾聲。爾本麗爾,靡麗之義,文獻通作尒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手寫字,詞之必然也。從丨八,八象气之分散,入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後世多以爾字為之。」然則,爾旁可以尒取代。彌遂可作手寫字,如《隸辨.平聲.支韻》引〈張納碑〉作手寫字。尒旁俗寫多變易作「手寫字」,《敦煌俗字譜.弓部》中多見。《類偏.弓部》即云:「彌,或作手寫字。」《字彙.弓部》、《正字通.弓部》及《國字標準字體宋體母稿.弓部》異體字皆作此形。是手寫字可為彌之異體之證。

異 體 字 A01262-002 𢑀 弓-17-20
注  音 ㄇㄧ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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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 訂 者 曾榮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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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彌」之異體。彌字未載於《說文》,考其字構當為從弓爾聲。彌字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音「武移切」,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音「民卑切」。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「彌」字下云:「古作手寫字」,改易右旁為「糜」,考「糜」字,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音:「靡為切」,後代音讀亦音ㄇㄧˊ,與彌字無別。然「彌」字本從「爾」聲,「爾」,《廣韻.上聲.紙韻》音「兒氏切」,故「彌」本「兒氏切」,後代音「武移切」、「民卑切」者,一聲之轉也。既音「民卑切」,右旁或以同音之「糜」代換之。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謂為「古作」,《正字通.弓部》謂之為非,當為「俗彌字」,依音理推之,《正字通.弓部》所云當較允。收為彌之異體自可。

異 體 字 A01262-003 󱵌 弓-05-08
注  音 ㄇㄧ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曾榮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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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彌」之異體。彌字未載於《說文》,考其字構當為從弓爾聲。爾本麗爾,靡麗之義。文獻通作尒。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手寫字,詞之必然也。從丨八,八象气之分散,入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後世多以爾字為之。」然則,彌字之爾旁可以尒取代之,遂成「手寫字」形。《隸辨.平聲.支韻》引〈張納碑〉作手寫字,楷化後即為手寫字形。《玉篇.弓部》「彌」下重出「手寫字」,云:「同上。」《廣韻.平聲.支韻》、《集韻.平聲.支韻》皆然。可證手寫字確可為彌字之異。唯其字形本當從入,後代文獻多改易從人,今異體宜以後代通俗之形取之。

異 體 字 A01262-004 󱵍 弓-05-08
注  音 ㄇㄧˊ
漢語拼音
研 訂 者 曾榮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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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寫字」為「彌」之異體。彌字未見載於《說文》,其異體有作「手寫字」者,見《玉篇.弓部》「彌」下重出「手寫字」,云:「同上。」可以為證。「手寫字」字於碑刻中復有將右旁「尒」字寫成「㐱」者,如《金石文字辨異.平聲.支韻》引〈北齊天統三年造像記〉、〈唐葉慧明碑〉等,皆將「手寫字」寫成「手寫字」。考文獻上「㐱」與「尒」旁常混,如「珍」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胗」或作「手寫字」(皆見《字彙》),「㐱」既可作「尒」,「尒」遂可作「㐱」,異體混亂難定,有若此者。文獻既有所據,「手寫字」收為異體可也。文獻中亦見類似字形「手寫字」、「手寫字」等,亦當收錄之。

異 體 字 A01262-005 󱵎 弓-05-08
注  音 ㄇㄧ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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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 訂 者 曾榮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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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󱵎」為「彌」之異體。彌字未載於《說文》,考其字構當為從弓爾聲。爾或作尒,段注本《說文解字.八部》:「手寫字,詞之必然也。從丨八,八象气之分散,入聲。」段玉裁注云:「後世多以爾字為之。」故「彌」可作「手寫字」,復變為「手寫字」、「󱵎」。「手寫字」旁為「尔」,猶如「伱」作「手寫字」,再變作「你」,今則以「你」為正。文獻中從「尒」之形,多或作「手寫字」、「尔」。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八畫》中引及〈三國志平話〉及〈金瓶梅〉「彌」皆作「󱵎」形。《彙音寶鑑.居上上聲》亦然。現代彌字俗寫簡體即作󱵎。若究字原,當以「手寫字」較為近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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