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關鍵文獻〕
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六畫》引〈通俗小說〉等。
「」為「齒」之異體。字之形,見於《宋元以來俗字譜.十六畫》引〈通俗小說〉、〈白袍記〉、〈金瓶梅〉、〈嶺南逸事〉均作「」。《字學三正.體製上.時俗杜撰字》云:「齒俗作。」可知為齒之俗字,故定為齒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