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關鍵文獻〕
《集韻.入聲.迄韻》。
(一)
「气」為「乞」之異體。气,《說文解字.气部》:「,雲气也,象形。」段注云:「借為气假於人之气,又省作乞。」今「乞」行而「气」廢。然《敦煌俗字譜.乙部》「乞」尚有作「气」者,《集韻.入聲.迄韻》「气」「乞」為異體字,今既定「乞」為正字,則「气」當為「乞」之異體字。
#「气」另兼正字。
(二)
=>「氣」之異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