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本表為說明本字典收錄二一四部首各種形體情形而編。 本字典所收異體皆依部首正形歸部,凡文獻所載同一 部首之其他形體,皆統整於此表,以便對照檢索。 (二)本表分「筆畫」、「部首序號」、「部首正形」、 「部首變體」等欄。 (三)本表之「筆畫」欄所列為部首正形筆畫,「部首序號」 欄所列者為二一四部首序,「部首正體」欄所列者即 《康熙字典》之部首正形,「部首變體」欄所列者即 文獻所見其他形體。 (四)本表「部首變體」欄中之形體依筆畫、筆順、四角號 碼等條件排序。